甲欠乙5万元,乙欠丙5万元,丙的债权到期后,乙无力偿还,还不愿意行使对甲的债权,丙提出了代位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该诉讼的被告为甲,原告为乙,因为丙以乙的名义提出 B.在该诉讼中,甲可以向丙主张其对乙的抗辩 C.如果甲提出对丙的债权异议,法院不予审查 D.如果乙的另一个债权人丁也对甲提出了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并不能合并审理

时间:2023-08-24 10:53:10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