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社会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或家庭账户的资金如果全部来源于个人缴费,权益将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有权自由支配和随时支取。
2016年某企业为某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每人资助2000元,并记入参保人个人账户,村里决定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村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请问,村里最高能为每人补助()。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参保人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当基金增值要求(个人账户计息标准)调整时,个人账户实行分段计息。
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不涉及参保人员之间的收入补偿。
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我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广。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资金计入个人账户的是()。①个人缴费②集体补助③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④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⑤中央政府补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的转移资金?
假设某单位职工王某和李某都将于2014年退休。该单位1998年开始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制度规定进行缴费,此时王某已经是单位职工,而李某则于2001年首次参加工作并开始参保缴费。根据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2012年,二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缴费率为()。
2011年6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出台,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这是我国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 若参保人员死亡,则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处理方法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自主,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应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参保人员除政府补贴本息以外的余额,注销个人账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新农保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现行青岛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参保后职工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我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广。 若新农保参保人员死亡,则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处理方法是()。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因失业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因失业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不记个人账户,不计算个人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中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以政策扶持”;实行完全个人账户,个人缴纲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入个人名下;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号码,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发给参保人员手册,记载缴费情况。
参保职工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职工个人账户基金。
在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缴费补贴外,依法继承。()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的是按参保人身份证号码编号全国统一的实名个人账户,实行缴费确定型、以个人账户为主、缴费标准较低、可随人转移、适合农民特点的弹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弹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在北京市大兴区、山西等地进行试点,显示出很好的适应性和可推广性。最能准确表达这段话主要意思的是()。
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