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
生产矿井机电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定级办法》在一级矿井标准中增加了人数的限制,即单班入井最大人数大矿不能超过1000人,30万吨以下的矿井不能超过100人。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生产矿井()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
年产量为100万吨以下的一级矿井,年度死亡人数不得超过()人。
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应当超过()m,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当超过()m,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当超过()m。
矿井建设工期不宜超过()。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度。
严格控制建设矿井入井人数,进入二、三期施工时,中小型矿井每班同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
山西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中规定,进入二、三期施工时,大型建设矿井每班同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人,中小矿井不得超过()人。
矿井井下()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新建矿井建设工期应根据矿井设计资料和施工装备,按照施工进度指标进行施工现组织设计确定,矿井建设工期不宜超过()个月。
突出矿井、瓦斯矿井等地质条件复杂矿井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定员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规定编制定员的()。
矿井储量计算的最大尝试,一般不超过()米,小型矿井不超过600米,老矿井深部不超过1200米。
矿井劳动定员,新建矿井每一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班不得超过150人。
矿井施工二、三期工程时,每班同时进行掘进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人。
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中规定,矿井服务年限小于()年的矿井原则上不得改扩建。
新建矿井每一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班不得超过()人。
大、中型矿井同时生产水平不超过(),小型矿井同时生产水平不超过一个。
新建矿井建设工期应根据矿井设计资料和施工装备,按照施工进度指标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矿井建设工期不宜超过()个月。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Mt/a,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