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是()。
立二等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20%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1年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立一等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25%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现役军人死亡,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因公牺牲的为()个月工资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50%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35%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陆某在一次对敌作战中不幸牺牲,按照相关程序被批准为烈士。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关于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顺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立三等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5%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对于立一等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增发()。
兵役法规定,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家属一次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在由国家()。
军人牺牲、病故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家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发给。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后,定期抚恤金如何处理?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是:烈士()个月工资,牺牲军人()个月工资,病故军人()个月工资。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50%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判断对错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增发比例根据荣誉称号和立功等级有所不同。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的,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此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立二等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