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规定,股权投资额及其公允价值和出售与清算已实现的收益或损失、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情况等相关重要信息应()披露。
各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的投资入股数额,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必须等额核减自身的资本金。
商业银行通过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某金融机构半数以上的表决权时,应将该机构纳入计算并表后资本充足率的并表范围。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的风险权重按0%计算。
境外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其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保险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时,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存款银行,以下属于合格条件的是():①资本充足率、净资产和拨备覆盖率等符合监管要求;②治理结构规范、内控体系健全、经营业绩良好;③最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④连续二年信用评级在投资级别以上。
商业银行计算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时,应将直接拥有其过()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纳入并表范围。
商业银行在投资金融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有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在计算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时,应将该机构纳入并表范围。
商业银行拥有其过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计算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时,应将该机构纳入计算并表后资本充足率的并表范围。
我国商业银行在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从资本中扣除的项目有:商誉、商业银行对未并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的50%、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的50%。( )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少数股权”在计算商业银行未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应计入核心资本。()
商业银行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应当将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拥有()以上表决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纳入并表范围。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规定,对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商业银行应根据股权投资余额排名,披露前()家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应当将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拥有()以上表决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的风险权重为()%。
保险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时,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存款银行,以下属于合格条件的是() ①资本充足率、净资产和拨备覆盖率等符合监管要求; ②治理结构规范、内控体系健全、经营业绩良好; ③最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④连续二年信用评级在投资级别以上。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
依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商业银行应披露其持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按监管当局标准衡量存在的()。
当新投资者加入有限责任公司时,其出资额大于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计入()。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对于拥有50%以下(含)表决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一律不纳入并表范围()
计算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时,都应该扣除()。A.商誉B.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的
商业银行拥有50%以下(含)表决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以下哪项不应纳入并表范围计算资本充足率()
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商誉、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应从资本中扣除()
根据巴塞尔协议 II,银行无论是使用内部评级法初级法还是内部评级法高级法,在计算其标的资产的信用风险资本要求时,都必须对证券投资使用相同的方法。但如果银行没有对该标的的资产使用内部评级法,那么在计算证券化投资应持有的资本时,内部评级法可以被三种方法代替。下列方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