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根据“营改增”试点办法,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本期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者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者劳务放弃免税权。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12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吗?
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一律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哪些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24个月不得变更。()
下列项目中,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或劳务的是()。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向( )<br/>A、(出口货物离岸价)+(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br/>B、(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br/>C、(出口货物到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X适用税率<br/>D、(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退税率)X适用税率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文书是()。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的情况,适用于增值税征税政策的是()。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销售应税劳务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有关规定缴外纳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适用5%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