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照职工缴纳的认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科目
经股东大会批准,A公司2010年1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为:A公司为其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可行权日为2013年12月31日。该增值权应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A公司授予日股票市价5元,截至2011年累计确认负债600000元,2010年和2011年均没有人离职,2012年有10人离职,预计2013年没有人离职,2012年末增值权公允价值为12元。A公司该项股份支付对2012年负债的影响金额是()元。
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待期内企业应如何考虑限制性股票对每股收益计算的影响?该问题主要涉及的准则有()。
境内某上市公司员工小王月薪7000元,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小王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承诺若小王自2013年9月到2014年4月在公司履行工作义务满8个月后,则可以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股票80000股。2014年5月小王行权时,该公司股票市价每股2.5元,则小王2014年5月共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属于()
我国某上市公司,2013年8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5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每位管理人员均获得1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该公司股票市价为40元每股,约定在2014年2月1日起方可行权,行权价为每股20元,其中3位管理人员在2014年2月1日行权,行权日的股票市价为48元每股,另两位管理人员在2014年3月1日行权,行权日的股票市价为50元每股。计算该企业在2014年由于股权激励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元。
甲公司2012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5000万股。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1年12月31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10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级管理人员1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一份期权行权时可按4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的1股普通股。甲公司2012年度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8元,2012年度归属于甲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900万元。则甲公司2012年的稀释每股收益是()。
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在等待期内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及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应视其()采取不同的方法。
2×14年1月1日,甲公司向50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万份股票期权,这些人员从被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连续服务满2年,即可按每股6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2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2元。2×15年10月20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以每股15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0万股,拟用于高管人员股权激励。在等待期内,甲公司没有高管人员离职。2×15年12月31日,高管人员全部
2015年3月16日,甲公司以1000万元自市场回购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拟用于对高管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因甲公司的母公司乙公司于2015年7月1日与甲公司签订了股权激励协议,甲公司暂未实施本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乙公司与甲公司高管人员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乙公司对甲公司的20名高管每人授予100万份乙公司的股票期权。授予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3元。行权条件为自授予日起高管人员在甲公司服务满3年,即
【简答题】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我国某上市公司,2015年8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4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每位管理人员均获得数量1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该公司股票市价为40元每股,约定在2016年8月1日起方可行权,行权价为每股20元,其中2位管理人员在2016年8月1日行权,行权日的股票市价为48元每股,另两位管理人员在2016年9月1日行权,行权日的股票市价为50元每股。计算该企业在2016年由于股权激励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元。
某上市公司高管陈先生曾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准备近期行权。根据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的征税规定,陈先生行权当日,股票期权的执行价格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额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差额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为()。
()通常是以合同的方式授予经理人员在有效期内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和出售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利,是一种比较复杂的长期奖励形式。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16年1月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万股自身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授予价格为每股6元。当日,50名管理人员全部出资认购,总认购款项为3000万元,甲公司履行了相关增资手续。甲公司估计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6元。激励计划规定,这些管理人员从2×16年1月1日起在甲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
根据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的()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股权转让时,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甲公司2014年初经股东会批准,开始实施一项股权激励计划,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甲公司向7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的股票期权,约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这些管理人员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每股3元的价格购买1万份甲公司股票。至2014年末,有4名管理人员离职,预计未来两年将有6名管理人员离职。至2015年末,已离职管理人员共计15名,预计未来将不会有人员离职。该项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5
南方公司为北方公司的母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南方公司2013年1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南方公司向北方公司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股票期权,第一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企业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第二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企业净利润两年平均增长9%;第三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企业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8%。该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2元。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5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54000万股,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5040万元,当年期各普通股平均市价均为每股10元。2015年与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4月20日,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以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础每10股送1股,除权日为5月1日。7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管人员12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时可以按
某境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为加速转化科技成果,2013年6月请来高级工程师王某,并许诺将来给予股权奖励,于2015年5月1日决定授予王某10万股股权奖励,2016年6月1日,王某取得股票。2015年5月1日当日的开盘价4.6元/股,收盘价4.7元/股,2016年6月1日取得股票当日的开盘价4.8元/股,收盘价5元/股。王某6月工资收入4000元。则王某股权奖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月份总计缴纳个人所得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通过奖励的方式直接赠与,或是参照股权的当前市场价值向员工出售股票,这是()
甲公司2019年初经股东会批准,开始实施一项股权激励计划,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甲公司向7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的股票期权,约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这些管理人员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每股3元的价格购买1万份甲公司股票。至2019年末,有4名管理人员离职,预计未来两年将有6名管理人员离职。至2020年末,已离职管理人员共计15名,预计未来将不会有人员离职。该项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5元,2020年末的公允价值为每股6元。同日,甲公司将该项股权激励计划取消,并以现金向未离职的人员进行补偿,共计3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处理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