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级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丁、戊类厂(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盖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m。
耐火等级一、二级丁、戊类厂(库)房与一类高层建筑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的安全疏散规定,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它仓库中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外,当必须设置在仓库内时,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井筒内。
耐火等级一、二级丁、戊类厂(库)房与一类高层建筑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
戊类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平房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丁、戊类厂(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单、多层丙类厂房,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平房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A.一级.二级
一类电信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以及多层电信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
地下、半地下建筑的耐火等级为(),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级:
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一般不低于()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防给水
根据《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戊类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平房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