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阶段的消防管理要求中,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m。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氢气瓶与空调设备、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m。
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性物质、氧化性气体的容器的间距不应小于()m。
施工现场使用的储装气体的罐瓶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间距不应小于1.5m。
在气焊作业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米。
油品装卸码头设置的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甲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问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氢气瓶与盛有()的容器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
氢气瓶与空调设备、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米。()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室内现场因生产需要使用氢气瓶时,氢气瓶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非防爆)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
使用氧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 m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
使用氧乙炔切割设备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室内现场因生产需要使用氢气瓶时,氢气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
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 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 m。摘自《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则》第5.6.5条()
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 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摘自《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则》第5.6.5条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m
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烫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源设备,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十米。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
氢气瓶与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
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 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m。《普速安规》第3.5.5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阶段的消防管理要求中,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