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且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年。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生产企业应从符合《生产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单位购进接触无菌器械的包装材料或小包装,并应对产品包装的()等建立管理制度。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的资料有()。
自()起,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上市后跟踪制度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设计()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
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应当经批准(国家已公布不需申请许可证的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除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全项目自查,于每年()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为充分发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保证上市产品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医疗器械企业信用分级监管暂行规定。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按照()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在每年()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表》,经省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审核后,上报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经营产品质量档案,首次经营的产品必须索取生产商的()。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通知发布和实施程序并形成文件,保持发布和实施的记录。
国家对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实行()。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由备案人向()提交备案资料。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应当记录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并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生产医疗器械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①、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②、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③、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产品上市后的跟踪制度,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