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到站发现发站原收运输费用计算错误时,应及时办理补退款手续。
《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规定:到站发现发站原收运输费用计算错误造成少收款时,应发电报通知发站及其上级收入管理部门()办理补款。
铁路集装箱使用费按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不含与国铁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地方铁路的运价里程)计算核收。
到站发现行李、包裹重量不符,应退还时,开具退款证明书将多收款退还收货人
行李、包裹在发站或运输途中发生票货不符时,有关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行李、包裹递送到站,作为站、车交接的凭证和到站编制事故记录的依据。
因托运人、收货人责任或押运人过错使铁路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造成损失时,分别由发站、到站统计事故件数,责任部门列()。
向收货人办理交付时,应认真核对票货,确认票据号码、发站、到站、托运人、收货人、品名、件数、重量、包装无误后在运输报单上加盖“交付讫”戳予以交付,同时收回领取凭证。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旅客在发站停止旅行,要求仍将行李运至到站时,按包裹收费。
线路中断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要求将行李仍运至原到站时如何办理?
线路中断,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而托运行李已运至到站时,承运人如何办理?
对已承运的货物,因自然灾害发生运输阻碍变更到站时,运费按发站至处理站与处理站至新到站的实际经由里程()。
发站发现的品名、重量不符造成运输费用多收或少收时,应重新制票,票据各联不全时,应用客货运杂费收据或“车站退款证明书”进行补退,列原运输收入项目,并发电报通知到站及双方收入管理部门。
中途站或列车发现品名、重量不符造成运输费用多收或少收时,应通知到站处理。()
按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含与国铁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地方铁路的运价里程)计算核收()
《铁路行包运输管理办法》规定,旅客在发站停止旅行,行李已运至到站,要求将行李运回发站取消托运时,在行李票()加盖“交付讫”戳。
《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规定,到站发现多收运输费用的通知发站退款()
发站受理的“门到门”运输业务,能力不足时,到站可以变更为“门到站”。()
到站发现货物的实际重量超过发站确定的计费重量时,对超过部分应()
快运货物运输,到站发现货物实际重量超过发站制单重量时,到站应()
到站发现行李、包裹重量不符,应退还时,()将多收款退还收货人
运输时发现押运备品不符合要求,押运员身份与携带证件不符或押运员缺乘、漏乘时应及时甩车,做好登记,并通知发站或到站联系托运人、收货人补齐押运员或押运备品,编制普通记录后方可继运()
批量零散货物入20英尺集装箱办理门到站运输时,发站、到站均应为办理相应箱型的国铁及控股的标装箱办理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线路中断造成列车不能继续运行且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而托运的行李已运至到站,要求将行李运回发站或中途站,运费
到站发现货物的实际重量超过发站确定的计费重量时,对超过部分应按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