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7月1日ISM规则对第二批船种生效后,欧洲、亚太备忘录成员当局是否会进行集中检查会战?
巴黎备忘录ISM规则的监督程序规定,当船舶存在明显依据时,PSC官员可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详细检查。明显依据包括()。 Ⅰ.具有何种内审程序、是否实施; Ⅱ.船上是否有关键设备的操作须知; Ⅲ.船员是否明确其职责; Ⅳ.船长是否了解并说出其绝对权力。
巴黎备忘录组织是最早成立的地区性PSC检查合作组织,目前有()个成员国。
下列关于PSC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在拒绝船舶进入港口前,港口当局无须与该船舶的船旗国进行协商 Ⅱ、检查当局对每次检查都应向船长提供检查结果的文件,即PSC报告 Ⅲ、对已被滞留而未支付相关检查费用或提供担保之前,该船滞留不能解除
根据东京备忘录,实施PSC检查时选择的重点对象是()。 ①客船、滚装船和散货船; ②油船、气体运输船、化学品船和装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的船舶; ③列入备忘录年度报告中的“超过平均延误和滞留连续3年平均表”中的船舶; ④6个月内未经任何当局检查的船舶。
根据东京备忘录,实施PSC检查时选择的重点对象是()。 Ⅰ、客船、滚装船和散货船 Ⅱ、油船、气体运输船、化学品船和装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的船舶 Ⅲ、列入备忘录年度报告中的"超过平均延误和滞留连续3年平均表"中的船舶 Ⅳ、6个月内未经任何当局检查的船舶
我国对外国籍船舶实施PSC检查依据是:()I、东京备忘录;II、巴黎备忘录;III、有关IMO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经海事部门安全检查的中国籍船舶和经《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记录》成员海事当局检查的外国籍船舶,一般六个月内不再检查。下面哪些船舶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目前,东京备忘录组织确定的本区域内每年船舶检查率为()。
巴黎备忘录优先检查的船舶()。 Ⅰ、12个月之后再次抵达备忘录成员国港口的船舶 Ⅱ、滞留率高于平均值的船旗国的船舶 Ⅲ、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未按规定报告 Ⅳ、未按期消除PSC检查发现的缺陷的船舶
我国对外国籍船舶实施PSC检查依据的是()。 Ⅰ.东京备忘录; Ⅱ.巴黎备忘录; Ⅲ.有关IMO公约。
根据东京备忘录,实施PSC检查时选择的重点检查对象是()。 Ⅰ、旧船 Ⅱ、油船、气体运输船、化学品船和装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的船舶 Ⅲ、已存在若干新缺陷的船舶 Ⅳ、6个月内未经任何当局检查的船舶
巴黎各忘录ISM规则的监督程序规定,当船舶存在明显理由时,PSC官员可对安全管理体系(SMS)进行详细检查。“明显理由”包括()。 ①没有ISM证书或证书不正确; ②船厂员是否熟悉公司的安全和环保方针; ③船员是否明确其职责; ④船长是否了解并说出其绝对权利。
海事管理机构对到港失控船舶实施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应包括:()
我国对外国籍船舶实施PSC检查依据的是()。Ⅰ.东京备忘录;Ⅱ.巴黎备忘录;Ⅲ.有关IMO公约。
下列关于PSC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检查当局应尽量避免不适当地滞留船舶或延误船期 Ⅱ、船方有权对不适当地滞留或延误而产生地损害进行赔偿 Ⅲ、作为巴黎备忘录成员国优先检查的船舶标准:船舶第一次或1年以后再次抵达备忘录成员国的港口
根据东京备忘录的要求,PSC官员的检查程序是()。 ①观察船舶的维护状况,产生概括性的认识并登轮检查船舶证书和文件; ②如果船舶不具备有效证书或文件,或存在明显理由,应进行详细检查; ③船舶存在的缺陷危及船舶安全、人员健康和海上环境时,可采取行动包括滞留船舶; ④检查完毕应向船长签发PSC检查报告.
目前,东京备忘录组织实施PSC检查的法律依据和技术依据有: ①SOLAS公约MARPOL公约; ② ILL公约与ITC公约 ③ STCW公约ILONO.147号公约; ④ 72年海上避碰规则
根据东京备忘录,实施PSC检查时选择的重点检查对象是()。Ⅰ、旧船Ⅱ、油船、气体运输船、化学品船和装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的船舶Ⅲ、已存在若干新缺陷的船舶Ⅳ、6个月内未经任何当局检查的船舶
我国对外国籍船舶实施PSC检查依据是: 1 东京备忘录 2 巴黎备忘录 3 有关IMO 公约
根据《海员外派管理规定》,。海员外派机构不得把海员外派到下列哪些公司或船舶工作()。I被东京备忘录列入黑名单的船舶;2被巴黎备忘录登轮检查并存在缺陷的船舶;3非经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或者国际保赔协会成员保险的船舶;4未建立SMS体系的公司或船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如何选择船舶实施船舶安全监督①依据东京备忘录组织的目标船舶选择标准;②综合考虑船舶类型、船龄;③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情况;④中国船级社的要求()
巴黎各忘录ISM规则的监督程序规定,当船舶存在明显理由时,PSC官员可对安全管理体系(SMS)进行详细检查。明显理由包括()。①没有ISM证书或证书不正确;②船厂员是否熟悉公司的安全和环保方针;③船员是否明确其职责;④船长是否了解并说出其绝对权利
根据东京备忘录的要求,PSC官员的检查程序是()。①观察船舶的维护状况,产生概括性的认识并登轮检查船舶证书和文件;②如果船舶不具备有效证书或文件,或存在明显理由,应进行详细检查;③船舶存在的缺陷危及船舶安全、人员健康和海上环境时,可采取行动包括滞留船舶;④检查完毕应向船长签发PSC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