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原铁路局加强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管理规定》,在受处分期间,未受到红色《安全问题通知书》处理的,在处分期满后,按本人停发全部奖励的()予以返还奖励。
按照《太原铁路局加强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管理规定》,受处分期间分别停发数月的奖励.同时给予待岗处理的,支付(),待岗期间停发所有奖励。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依照本规定受到撤职处分的,自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领导。
按照《太原铁路局加强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管理规定》,在受处分期间,未受到红色()处理的,在处分期满后,按本人停发全部奖励的50%予以返还奖励。
按照《太原铁路局加强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管理规定》,在受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突出,为安全运输生产做出积极贡献的,由班组、车间或部门逐级写出报告,经单位月度奖励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停发奖励日期可按规定()。受警告处分停发当月奖励的,不应再缩短停发奖励日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员工违规受到纪律处分(开除处分除外)后,积极工作,表现良好,已改正错误的,在处分期满后,可向本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申请,处分期是如何界定的?
申请解除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具体条件:受处分后至申请前每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班级的前(),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
按照《太原铁路局加强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管理规定》,受处分期间待遇: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记过、警告处分的,分别停发()奖励。
班组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有权建议科区、矿给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无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滿,经()批准后解除处分。
有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职工,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根据本规定应当给予降级及以上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职工违反《技规》、《行规》、《站细》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以及“两纪”管理规定,造成各类责任事故的,对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次要责任者、负有同等责任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由单位根据责任的(),按照处分权限进行处理。
影响高铁、客车安全的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处分,退出高铁和客车岗位,待岗学习()个月。
()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发生致命性重伤事故,给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跟班、分管副职、队长、责任班长行政撤职处分,罚款20000元/人,事故直接责任者待岗学习()个月,罚款30000元;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罚款3000-5000元/人。
监察机关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除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执行外,还应当根据受处分人的具体身份函告相应的()或者()等单位。
2017年安全一号文规定:发生一次2人微伤事故,给予责任单位跟班.分管副职.队长撤职处分,党政负责人降职处分,直接责任人待岗学习1个月。()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可以继续但任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可不必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
根据《职工处分规定》,给予职工开除处分,用人单位应当先征求()意见,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并依法依规追回有关利益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