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规》普速铁路部分第233条列车按运输性质分类: 1.旅客列车; 2.特快货物班列; 3.军用列车; 4.货物列车; 5.路用列车。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列车运行等级顺序 (1)动车组列车; (2)特快旅客列车; (3)特快货物班列; (4)(); (5)普通旅客列车; (6)军用列车; (7)货物列车; (8)路用列车。
特快旅客列车运行区段,区间线间距离在4m及其以下时,特快旅客列车以及特快货物班列禁止与挂有半宽超过()mm的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会车。
回送客车车底列车,在接发列车时,按()办理。
在电气化区段接触网电分相前方,分别设断电标、禁止双弓标。对于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20km/h的旅客列车、特快货物列车及最高运行速度为120km/h的货物列车、快速货物班列运行的线路,在断电标的前方增设特殊断电标。在接触网电分相后方()m设合电标。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列车乘务组按下列规定组成:动车组列车应有随车机械师,其他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和机械冷藏车组,均应有车辆乘务人员。
《行车日志》中客运列车(包括以旅客列车及军用列车车次开行的整列客车、代客货车列车、行邮专列等)以及回送客车底、客车单机应使用()、货物列车应使用蓝笔按时间顺序由上而下填记。
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不准编挂关门车。()
列车按运输性质分为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军用列车;货物列车。()
列车按运输性质分为: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军用列车、货物列车、()
图定回送客车底列车按()办理。(应知应会《行规》第20条)
列车按运输性质分类: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
空客车底列车、空载动车组列车、特快货物班列仅在办理()时,比照货物列车办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规定:列车运行等级顺序动车组列车;特快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普通旅客列车;军用列车;货物列车;路用列车
列车运行等级顺序原则上按速度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同速度等级的列车原则上按以下等级顺序:(1)动车组列车;(2)特快旅客列车;(3)特快货物班列;(4)快速旅客列车;(5)普通旅客列车;6();7()
特快货物班列,在接发列车时,按()办理。
回送客车底的列车接发列车时按要求办理()
列车按运输性质分类:(1)旅客列车(动车组列车,特快、快速、普通旅客列车等);(2)特快货物班列;(3)军用列车;(4)货物列车(快速货物班列、快运、重载、直达、直通、冷藏、自备车、区段、摘挂、超限及小运转列车等);(5)路用列车()
特快货物班列和使用列尾的空客车底列车仅在办理接发列车进路及股道安排时,比照货物列车办理。但经9号道岔侧向运行时,必须先预告司机,来不及预告时,应使列车在机外停车后再接入站内()
出入厂段修、军事运输集结、局间非整列转属或借用等回送客车底,按货物列车办理时,不使用客列尾,押运人员随车押运,不核对列车尾部风压,以尾部软管吊起作为尾部标志()
列车按运输性质分类()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军用列车;()货物列车()路用列车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列车乘务组按下列规定组成:动车组列车应有随车机械师,其他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和机械冷藏车组,均应有车辆乘务人员()
列车运行等级顺序()动车组列车;()特快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快速旅客列车;()普通旅客列车;()军用列车;()货物列车;()路用列车
旅客列车、特快货物班列不准编挂关门车。在运行途中(包括在站折返)如遇自动制动机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一辆,但列车最后辆不得为关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