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共同将丙和丁打成轻伤。当晚,丙、丁分别接到甲的恐吓电话。由于惧怕甲,丙只向法院起诉了乙。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丁参加诉讼。但丁自接到甲的恐吓电话后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一病不起,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在庭审中,经许可,乙同丙可以互相辩论 C.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首先要进行调解 D.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丙提起反诉

时间:2023-12-30 23: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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