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与建筑限界之间的距离,超过100—150mm之间时,时速不得超过()km/h。(非正常办法第三章第六条第4款)
一件货物装车后,在()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者,均为超限货物。
超限车在运行过程中,如超限货物的任何部位接近建筑物或设备时,限界距离在150毫米至200毫米之间时,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一件货物装车后,在()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分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者,均为超限货物。
超限车的任何超限部位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距离小于75mm时,不得向该处调车。
一件货物装车后,在()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者,均为超限货物。(B、5、Y)[05-00-02-01][020201]
机车车辆限界是机车车辆(及其装载的货物)()断面的最大极限,它规定了机车车辆不同部位()的最大尺寸,以及底部零件至轨面的最小距离。
超限列车的运行经路中,超限车辆的任何部位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距离在()mm时,应限速15km/h运行。
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接近建筑物或设备在100mm~150mm之间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超限货物的任何部分与建筑物限界之间的距离不足100mm时,由()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列车运行办法。
实际建筑限界超过最大级超限货物装载限界,并有()以上的径距时,可延缓扩大桥隧建筑限界。
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接近建筑物或设备在100mm~150mm之间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根据超限货物在不同高度方面超出机车车辆限界的部位,可分为()超限。
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贷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为超限货物。
超限货物是指超出机车车辆限界装载的货物。
超限列车的运行经路中,超限车辆的任何部位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距离在()mm及其以下时,应限速运行。
接触线最低高度是根据机车车辆限界和最大超限货物限界,同时考虑带电体与接地体间的空气间隙距离来确定的。
铁路上设置限界的目的在于确保铁路机车车辆和超限装载货物的安全运行。
在电气化区段,车辆装载的超限货物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mm。
使用落下孔、钳夹式车辆装载的超限超重货物,装后货物底部与轨面的距离不得少于()
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与设备限界之间的距离(以下简称限界距离),在70至100mm之间时,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对于机车车辆限界、建筑限界、超限货物装载限界,三种限界大小的比较,正确的是()
使用落下孔、钳夹式车辆装载的超限超重货物,装后货物底部与轨面的距离不得少于()毫米。
超限货物的任何部分与建筑物限界之间的距离不足70mm时,由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运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