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装车后上部超限,这里的上部超限指由轨面起高度超过()mm有任何部位超限者。
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与建筑限界之间的距离,超过100—150mm之间时,时速不得超过()km/h。(非正常办法第三章第六条第4款)
一件货物装车后,在()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者,均为超限货物。
超限车在运行过程中,如超限货物的任何部位接近建筑物或设备时,限界距离在150毫米至200毫米之间时,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一件货物装车后,在()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分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者,均为超限货物。
超限货物装车后,由轨面起高度自()至()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为中部超限。
超限车的任何超限部位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距离小于75mm时,不得向该处调车。
一件货物装车后,在()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者,均为超限货物。(B、5、Y)[05-00-02-01][020201]
当货物装车后,货物任何部分的高度和宽度超过建筑接近限界时,称为超限货物。
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任何部位与建筑限界之间的距离在()之间,时速不得超过15km。
当货物装车后,货物任何部分的高和宽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时为超限货物。
超限列车的运行经路中,超限车辆的任何部位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距离在()mm时,应限速15km/h运行。
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接近建筑物或设备在100mm~150mm之间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超限货物的任何部分与建筑物限界之间的距离不足100mm时,由()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列车运行办法。
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接近建筑物或设备在100mm~150mm之间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货物上部超限,是指由钢轨顶面起高度超过()处有任何部位超限的。
当货物装车后,货物任何部分的高度和宽度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时,称为超限货物。
根据超限货物在不同高度方面超出机车车辆限界的部位,可分为()超限。
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贷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为超限货物。
超限列车的运行经路中,超限车辆的任何部位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距离在()mm及其以下时,应限速运行。
接触线最低高度是根据机车车辆限界和最大超限货物限界,同时考虑带电体与接地体间的空气间隙距离来确定的。
超限货物装车后,由轨面起高度超过()有任何部位超限者,为上部超限。
货物中部超限,指货物装车后由轨面起在高度()mm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
超限货物的任何部分与建筑物限界之间的距离不足70mm时,由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运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