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 . A.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 B . B.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 C . C.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 D . D.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0日

时间:2022-09-02 08:05:49 所属题库:经济法综合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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