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5年7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共有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各占25%的股份。甲、乙分别以现金出资50万元,丙以厂房出资,厂房评估价值58万元,丁以土地出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55万元,且评估价值公允。A公司在接受各投资者出资进行会计处理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是由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50万元、丙出资30万元、丁出资8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查实赵某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到期无法归还某信用社贷款50万元,被信用社起诉。经查,被告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但在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三人均出资不足,分别拖欠出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请问:信用社应将谁列为被告()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甲乙丙三人出资10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5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到期无法归还某信用社贷款50万元,被信用社告上法庭。经查,被告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但在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三人均出资不足,分别拖欠出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请问本案法院应将谁列为被告()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问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是()。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人民币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5万元、3万元、2万元设立-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为实缴出资。但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经各合伙人协商不成。甲、乙、丙三人应分别按50%、30%、20%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
小李、小刘、小赵成立安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小李、小刘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小赵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小李任公司董事长,小刘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行为中,构成抽逃出资的有( )。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2008年9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李某,张某、王某分别出资14万元、16万元和70万元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水产品加工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李某和张某的出资为现金,王某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公司的经营极为红火,而原有的投资已经不能扩大再生产,于是又吸收刘某的现金出资20万元。后来由于竞争加剧,导致企业负债累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王某作为出资的房产价值仅有35万元。又查明,王某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有2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题。甲、乙、丙分别出资5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于2006年1月1日设立奥都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奥都公司与丁、戊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同年6月1日奥都公司又出资1000万设立海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0月,奥都公司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奥都公司符合法定破产的条件,并宣告其破产。对于本案,下列关于奥都公司与丁、戊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5万元、3万元、2万元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为实缴出资。但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经各合伙人协商不成。甲、乙、丙三人应分别按50%、30%、20%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元、2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甲、乙、丙、丁四个公司分别出资5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资料:20×6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丁分别以实物、现金、知识产权与劳务出资,出资额分别是20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和70万元,四人首次出资额合计85万元。公司登记机关纠正了A公司章程中的违法之处后予以登记。20×7年5月,戊向A公司出资80万元成为股东。要求:根据上述资料
刘某同两个朋友分别以资金60万元、土地(折合20万元)、设备(折合15万元)共同成立了一家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他们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家网络公司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