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能出现冲击地压的地段,优先采用(),同时辅以电磁辐射监测法和围岩变形观测法进行综合预测。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强冲击地压矿井每个采掘工作面至少有一台KBD5矿用本安型电磁辐射仪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预报。并采取采用()等方法对冲击地压危险性进行综合预测,建立冲击地压灾害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率。
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应根据()等实际考察资料和积累的数据划分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综合防治措施。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根据本矿()、可能发生冲击地压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矿井基本情况和冲击地压灾害数据库。
矿井必须按规定开展冲击地压预测预警,落实(),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组织生产。
冲击地压危险矿井应每季度召开一次防冲专业会,每月召开一次防冲分析会,防冲技术、管理人员每天对防冲工作分析一次。
冲击地压矿井每年要对各类人员进行一次再培训,培训时间是多长?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监测系统,积极推广应用应力在线监测系统等新技术,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冲击地压矿井开采(),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根据()和积累的数据确定冲击危险性预警临界指标。
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又难以有效防治,遇到这种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经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应当客观、公正、科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论证结论,作出是否关闭煤矿的决定,并组织实施。
冲击地压矿井提高矿井生产能力和新水平延深时,必须要求进行下列哪项程序性的工作环节()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体系:冲击地压矿井每月召开1次防冲分析会,防冲技术人员每天对防冲工作分析1次。()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突出矿井,应当根据本矿井条件,制定防治突出和冲击地压复合型煤岩动力灾害的综合技术措施,强化保护层开采、煤层瓦斯抽采及其他卸压措施。()
对于冲击地压矿井,停采()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前,应当评估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提高冲击地压矿井生产能力和新水平延深时,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采掘部署、开采顺序、煤柱留设、采煤方法、采煤工艺及开采保护层等区域防冲措施。(对)()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停采3天及以上的冲击地压危险采掘工作面恢复生产前,防冲专业人员应当根据钻屑法、应力监测法或微震监测法等检测监测情况对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程度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有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监测与预警工作()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冲击地压矿井进行采区设计时,应当避免开切眼和停采线外错布置形成应力集中,否则应当制定防冲专项措施()
冲击地压矿井进行开拓方式选择时,应当参考地应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开括惹道层位与间距,尽可能地避免()应力集中。
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对象是正常生产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6类矿井()
冲击地压矿井进行采掘部署时,应当将巷道布置在低应力区,优先选择()护巷方式降低冲击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