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下列何种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差额部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2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都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13年12月13日,由中山大学社会调查中心担纲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简称CLDS)”完成了首份调查报告。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劳动力的平均教育年限刚过9年,劳动者的书面合同签约率不足五成,过半人加班没有加班费。之所以要重视劳动者的合同签约率是因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
用人单位在()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该情形包括()。
以下关于劳动者加班工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国家规定2009年国庆放假8天,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材料体现了劳动者享有()①劳动报酬的权利②休息、休假的权利③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④社会福利的权利
下列哪情形不属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 )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下列哪些情形是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但是逾期未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有关加班事实存在的争议,实行的举证原则是(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A )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小泉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2001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因为一位当班的职工请婚假回家结婚,公司与工会和小泉本人协商后安排他从5月1日至3日加班3天。过后,小泉发现单位发给他的加班工资是按照他本人日平均标准工资的200%计算的。小泉记得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加班工资是不少于日标准工资的200%,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该按照不少于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于是小泉找单位领导反映问题。单位领导对此解释说,《劳动法》的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但是,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所以,单位在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只须另外支付日工资标准的200%,加上包含在按月发放的正常工资中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就符合了《劳动法》规定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请问企业的做法错在哪里?
马迪由阳光劳务公司派往H银行担任驾驶员。因H银行经常要求加班,且不发加班费,马迪与H银行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关于本案仲裁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对于企业职工被安排加班加点所产生的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下列情形中,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是()。
15、对于()工作时间制度的劳动者来说,不存在加班加点。
2007年2月1日,家住青岛市的王某第一次工作就与上海市的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日工资50元,实行标准工时制,且王某不得要求甲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甲公司安排王某在南京市的服装加工厂上班,另查王某的户籍所在地为邯郸市。甲公司自2008年5月开始拖欠王某工资。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安排王某加班,亦未支付加班费。2009年8月1日,王某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2010年1月在提供了5000元保证金后开始到甲公司上班,但是一直到2010年3月,甲公司才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甲公司多次安排张某加班,但均未支付加班费。2010年9月甲公司打算解除其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就此发生了争议。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0年9月甲公司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产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