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3日内报所在地()安全监管局备案。
车站接到调查记录,属他站责任的应自收到货运记录之日起7日内退回记录编制站。()
初次接到调查记录,如果核对所附材料不符合《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规定要求而影响事故调查时,应一次提出,自接到记录之日起3日内将原卷寄回送查站处理。
调查记录如果有误到情况,自接到之日起()内将原卷转寄应寄送的车站,并抄知误寄站。
属于他站责任的,以“货运事故查复书”说明理由和根据,自收到货运记录之日起()内将全部调查材料送责任站,并抄知到站和有关单位。
中途站编制的货运记录,属他站责任的记录应自编制记录之日起()日内将相关材料送有关站调查,货运记录(货主页)随同运输票据送到站处理。
车站发现货物损失或办理差错,除按规定编制记录外,还应自发现之日起()以查复书形式,通过系统对货物损失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
根据《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听证主持人应当自接到案件调查人员移送的案卷之日起()日内确定听证的时间、地点。
属于自站责任的,一般事故自接到记录之日起由车站在()内以“货运事故报告表”报主管铁路局。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署意见,也可以自接到《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初次接到调查记录,如果核对所附材料不符合《事规》规定要求而影响事故调查时,应一次提出,自接到记录之日起3日内将原卷寄回送查站处理。
运用货运事故处理系统处理事故:货运记录初次送查时,应自编制之日起()内以货运事故查复书(简称查复书,下同)向有关单位传输,必要时还应附封印、事故照片、站车交接电报等资料,事故的其他资料应于收集之日起三日内以查复书向有关单位传输。
车站发现货物损失或办理差错,除按规定编制记录外,还应自发现之日起()日内以查复书形式,通过系统对货物损失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必要时可派人外出调查。但交接责任明确的货物损失,可不进行调查。
事故货物鉴定一般应在()进行,鉴定期限一般应自编制货运记录之日起30日完成,情况特殊需要延期时,应(以货运事故查复书或电报说明原因)通知有关单位。
二级、三级、轻微损失的,自接到记录之日起,(自站发现的自发现之日起)()日内,由车站主管站长主持召开分析会确定责任部门,以“货物损失报告表”报告主管直属站段、铁路局。
他站责任的记录应自编制记录之日起三日内将调查页码连同有关材料送责任站调查。
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日内,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无权提出处理意见的,应当向有关方面提出处理建议。
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原认定机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向复核机构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案卷。
车站接到调查记录,属他站责任的应自收到货运记录之日起7日内退回记录编制站。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原认定机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向复核机构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案卷。
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法制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在小时内向同级*安机关移送案件材料;不予批准移送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自接到《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二级、三级、轻微损失的,自接到记录之日起,()日内,由车站主管站长主持召开分析会确定责任部门,以“货物损失报告表”报告主管直属站段、铁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