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46条中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体现了()。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刑事自诉案件时,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即决定对被告人逮捕并作出了有罪判决;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该县法院在重新审理中,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该裁定应视为是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法确认;该县法院对被逮捕的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多个环节,只有部分环节的犯罪事实查证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对该环节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认定。()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没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但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若用P、q、r等表示变项,则“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这一判断,可用符号公式表示为()。
只要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就能够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被告人出于恐惧心理作有罪供述,应当认定为故意作虚伪供述,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只有下列证据,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只要被告人供述了犯罪事实,即使没有其他证据,也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只要犯罪嫌疑人供述了犯罪事实,即使没有其他证据,也可以认定该犯罪嫌疑人有罪并处以刑罚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公诉人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经过庭审和补充性调查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就只能()。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刑事自诉案件时,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即决定对被告人逮捕并作出了有罪判决;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该县法院在重新审理中,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该裁定应视为是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法确认。被告人要求国家赔偿,()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危险废物的,可以综合被告人供述,涉案企业的生产工艺、物耗、能耗情况,以及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证据作出认定()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也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即使证据充分确实,也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是指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没有()的,()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人民法院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