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参保时,如就业地与其户籍地不一致,就业地应为其建立()。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办理流程是()。①转移接续申请②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③发联系函④出具参保缴费凭证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的转移资金?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的确定按()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符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在()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应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参保人员除政府补贴本息以外的余额,注销个人账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请根据该文件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若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
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人员(含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人员)流动就业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号码,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发给参保人员手册,记载缴费情况。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入地对转出地记录的缴费基数不进行“封顶保底”计算和调整。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在计算该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参保缴费时段的缴费工资指数时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核实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指数。()
参保人员在采集信息时未提交电子版照片,需进行二次信息采集,参保单位向所在区社保所经办机构提交的材料有()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从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转入手续()。
李先生在A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4年后,跨省流动到B省就业,并将其基本养老
根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城镇居民首次参保时,个人于每年()日前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身份核对、信息采集、录入、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灵活就业人员在市域内可任意选择一个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按什么标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