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控车载设备在CTCS-3级运行状态下,无线消息的重复发送次数为()次。
RBC是CTCS-3级列控系统的核心车载设备,是基于信号故障--安全原则设计的控制系统。
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CO模式下的速度监控值为()km/h。
()是装备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的动车组在CTCS-0/1级区段运行时使用的模式。
CTCS~3列控系统车载设备的主要功能是根据地面设备提供的行车许可、线路参数、临时限速等信息和列车参数,按照目标距离连续速度控制模式生成动态速度曲线,监控列车的安全运行。
CTCS-3级列控系统车载设备包括CTCS-3级单元也包括CTCS-3控制单元,二者能否同时运行?
车站、线路所、动车段(所)应采用计算机联锁设备。计算机联锁设备具备与列控中心(TCC)、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调度集中系统(CTC)或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的接口功能,在CTCS-3级区段还应具有与无线闭塞中心(RBC)等设备的接口功能。
CTCS-3级列控系统是基于GSM-R无线通信实现车地信息双向传输,无线闭塞中心(RBC)生成行车许可,同时具备()级功能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与RBC连接中断超过(),发生无线连接超时故障。
无线闭塞中心(RBC)与车载设备之间通过()传输CTCS-3级列控信息。
CTCS-2级作为CTCS-3级的后备系统。无线闭塞中心或无线通信故障时,CTCS-2级列控系统控制列车运行。
运行速度在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运行速度在250km/h及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15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徐兰高速为CTCS-3级列控系统,CTCS-3级车载设备控车运行时,郑西段最高运行速度正向310km/h、反向300km/h()
CTCS-3级列控系统与CTCS-2级相比,车载设备增加GSM-R无线通信单元及天线()
动车组列车反方向运行时,在CTCS£3级区段,CTCS£2级列控系统最高允许速度为()km£¯h。
装备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的动车组在CTCS-0/1级区段运行使用机车信号模式时,列控车载设备最高限速()
已在区间内运行的装备LT的动车组列车因列控车载设备故障,不能恢复正常运行但能提供机车信号时,司机度报告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在CTCS£3级及信号机常态灭灯的CTCS£2级区段,列车调度员在确认该列车至前方站(线路所)间空闲后,()的调度命令,动车组列车改按LKJ方式运行。
CTCS-3级列控系统的核心设备与通信GSM-R交换机以PRI方式直连,由车载列控设备主动发起呼叫连接,车地列控消息通过电路域CSD业务进行交互()
运行速度250km£¯h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设置紧急制动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250km£¯h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模式是装备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的动车组在CTCS£0£¯1级区段运行时使用的模式。
装备有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的动车组在CTCS-3区段始发时可先选用CTCS-2级控车模式开车()
在CTCS-3级区段当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C3功能故障时,可改用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