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第四百一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五百九十八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八十五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第四百一十五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九百零五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九百五十一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百三十条
关于数据中心标准的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九百一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二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八十一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一十三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五百五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九十二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九十五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三十二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八条
接触网中心锚结按其作用分为防断和防窜两种。(铁总运【2017】9号,第一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