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工厂因排污设备故障将大量含有工业重金属的污水排放到附近乙承包的鱼塘中,造成鱼塘中的鱼虾大量死亡。当地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法》对该企业进行处罚。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处甲工厂赔偿乙损失8万元。对此,以下分析错误的是:

A.甲工厂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 B.甲工厂与环保局之间存在着隶属型法律关系 C.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归责采取的是过错责任 D.《环境保护法》是正式的法的渊源,而《侵权责任法》不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时间:2023-12-25 10: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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