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需要加工一批零件,甲单独工作需要25个小时完成,乙需要90个小时,丙需要80个小时,现在按照第一天甲乙合作,第二天甲丙合作,第三天乙丙合作的顺序轮班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当全部零件完成时,甲工作了多少小时?
甲化工厂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化工厂排放污水,给附近的相邻居民造成侵害和损失,附近居民有权请求()
工厂需要加工一批零件,甲单干工作需要96个小时完成,乙需要90个小时、丙需要80个小时。现在按照第一天甲乙合作,第二天甲丙合作,第三天乙丙合作的顺序轮班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当全部零件完成时,甲工作了多少小时:
环保工作是政府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因此,当你发现有工厂违法排放污水,造成了严重污染时,可以直接向哪个部门投诉?()
某工厂因违规向河流排放污染物导致下游甲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甲可以要求某工厂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包括()
甲、乙两人共有一所房子,由两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倒塌造成丙的伤害,该损失应当由()。
老王承包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老王怀疑是附近某著名企业排出的废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从而污染了水源,直接造成了自己水塘里的鱼死亡,于是老王就此提起诉讼,要求甲化工厂赔偿损失,则关于本案中下列事项的证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在小清河的上游分别建有甲麻纺厂、乙造纸厂、丙酒厂,丁村利用小清河的水灌溉自己的农田,因河水严重污染导致丁村粮食绝收,为此引起纠纷。经查,甲、乙、丙厂均存在排放污水的事实,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后,给果园造成损失约13万元。甲与乙以丙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工厂赔偿13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下列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人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化工厂排放污水,给附近的相邻居民造成侵害和损失,邻近居民有权请求()。
工厂需要加工一批零件,甲单独工作需要96小时完成,乙需要90小时,丙需要80个小时。现在按照第一天甲乙合作,第二天甲丙合作,第三天乙丙合作的顺序轮班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当全部零件完成时,甲工作了多少小时?
公民徐某发现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某工厂违规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不闻不问,有权向监察机关()。
甲化工厂发布公告就工厂的工业污水处理工程招标,乙、丙、丁公司分别根据公告制作了投标书参加投标,最终甲化工厂宣布丙公司中标。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渔塘老板向环保局投诉,自己渔塘的鱼近期出现大量死亡现象,疑是上游一造纸厂所排污水造成的,环保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对上游水质进行调查,发现在渔塘上游一公里处仅有该纸厂一家排污口,但纸厂负责人不认可死鱼是纸厂污水排放引起的。
某省甲化工厂是生产农药的专业厂家,每天该厂排放大量的污水。关于污水排放标准,国家规定每立方米含污量不得高于4000个单位,该省制定的污水排放标准为每立方米不得超过5000个单位,甲化工厂在排污时不应当()
畜禽养殖污染,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废渣,清洗畜禽体和饲养场地、器具产生的污水及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后,给果园造成损失约13万元。甲与乙以丙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工厂赔偿13万元。在本案诉讼进行过程中,下列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人关系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市郊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人河道,受污染的河水流人赵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赵某与工厂交涉,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赵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表示不能接受。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某工厂因违规向河流排放污染导致下游甲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甲可以要求某工厂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包括()。
甲化工厂是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该厂仅有1个污水排放口且直接向河流排放污水,已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检测数据显示,该排放口2018年2月共排放污水3万立方米,应税污染物为总铅,浓度为总铅0.6mg/L。已知该厂所在省的水污染物税率为3.6元/污染当量,总铅的污染当量值为0.025。该化工厂2月份应缴纳环境保护税()元。
甲工厂因排污设备故障将大量含有工业重金属的污水排放到附近乙承包的鱼塘中,造成鱼塘中的鱼虾大量死亡。当地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法》对该企业进行处罚。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处甲工厂赔偿乙损失8万元。对此,以下分析错误的是:
甲工厂为降低成本,没有安装排污设备,大量含有工业重金属的污水排放到附近灌溉河流中,造成附近十多户农民水稻绝收。当地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法》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十多户农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65 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处甲工厂赔偿农民每亩农田损失 1.5 万元。对此,以下分析错误的是:()
甲工厂委托丙购买汽车一辆,乙工厂委托丙出售汽车一辆,于是丙同时代理甲乙两厂的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这一行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