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设立应当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风险评级或分类监管2级(不含)以下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农村信用联合社风险评级或分类监管B级(含)以下的即可认定为特别监管金融机构。
设立县(市、区)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前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按合并财务报表测算,不良贷款比率(五级分类)低于多少()。
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解散,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存续分立经批准后,承继方发生变更的,应按照变更事项的条件和程序申请行政许可;新设方应按照法人机构的开业条件和程序申请行政许可,所属非法人机构可以一次性更名为新设机构的非法人机构。
拟任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县(市、区)农村合作信用联社非法人机构包括()
设立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应当符合条件:()
入股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单个职工自然人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多少,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多少()?
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市、县(市、区)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理事会(董事会)工作指导意见》,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季度后一月内召开季度例会,经理事长或()以上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下列条件中,符合设立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是()
设立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还应当符合以下审慎性条件:()(出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银监分局辖区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解散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分社降格为储蓄所,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信用社降格为储蓄所,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支行降格为分理处或储蓄所、分理处降格为储蓄所,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自助银行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其已有营业场所以外设立、具有()等金融服务功能的无人营业网点。但在商场、酒店、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内放置的仅提供取款、转账、查询服务的自动取款机除外。
银监分局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本部临时停业,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自受理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拟任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应具备()学历。
拟任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主任(总经理),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独立理事和其他理事等理事会成员,以及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须经任职资格许可。
下列条件中,符合设立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是()
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存续分立应当参照()等有关规定;
银监分局辖区内自助银行的设立,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审批申请材料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