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站每天20时正点应检查屏幕显示的采集器时钟,当与北京时相差超过30秒,则在正点后按规定调整。若遇有降水,则顺延到降水过程结束后进行。()
日最高、最低气温缺测时,用订正后的自记日最高、最低气温代替,若无温度自记仪器或温度自记日极值也缺测时,改从当日各定时观测气温中挑选,并在极值上加括号。()
定时记录中某项或某几项要素缺测,台站应在有关规定时次于正点后5分钟内,进行相应记录的人工补测,并对补测记录作出处理。
在从时钟节点的定时设备内,用()使本节点的时钟频率锁定在时钟源的基准频率上。
自动站现场标校影响自动站每小时正点资料的,需在相关每个正点进行人工观测代替。
缺测是指某次定时观测()并在正点后()(基准站正点后())内未进行补测,每发生一次算()个错情。
用雨量器观测降水量,一般采用定时分段观测,降水量观测24段段次相应观测时间为()。
缺测是指某次定时观测全部未进行并在正点后()(基准站正点后())内未进行补测,每发生一次算()个错情。
自动站每一次人工定时观测记录输入应统计()个工作基数。.
特殊情况如临近正点,补测降水量时,降水量记载与相关降水量编报的矛盾应以定时气候观测的记录为准,并在值班日记中说明。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均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应计算合格率进行扣分。
自动观测定时数据有缺测时,基准站用()代替;其他站一般时次不进行补测,仅在02、08、14、20时4个定时和规定编发气象观测报告的时次,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记录缺测时,用现有人工观测仪器或通风干湿表、轻便风向风速表等在正点后10分钟内进行补测;超过10分钟时不进行补测,该时数据按缺测处理。
自动观测定时数据有缺测时,基准站用()代替;其他站一般时次不进行补测,仅在02、08、14、20时4个定时和规定编发气象观测报告的时次,()、()、()、()、()、()记录缺测时,用现有人工观测仪器或()、()等在正点后()分钟内进行补测;超过()分钟时不进行补测,该时数据按()处理。
在基准站,气压自记记录极值应采用邻近正点(24次定时)的实测值进行器差订正,当极值出现在两正点中间时,采用前一正点的器差订正值。()
自动站()按月生成,月末最后一天的全部记录同时存入下月文件中。它包括24个时次的正点数据、日数据和编报数据,正点数据包括自动气象站采集数据Z文件的全部内容和分钟降水量数据。
自动气象站正点数据,若极值为经处理过的正点值,且该正点值为备份站正点记录,则极值出现时间记为()。
时极值与正点值矛盾时,正确的处理方法为().
自动站正点数据缺测时,()要素可以用前后时次数据进行内插。
某单位包用硬卧、硬座车各一辆,于20日挂××次列车至21日13:10分到达×站停留至24日11:30分挂×次列车返回发站,应核收停留费()。
Y文件中,基准站和自动站平均值项目用()次平均值。
某站某日一定时观测迟测,该站及时发现(正点后一小时内),在场的观测员立即分头对所需观测项目进行了补测,并给记录加“()”。()
“各次定时观测”,自动观测项目是指24次定时观测,对于人工观测项目,国家基准气候站是指24次定时观测,国家基本气象站是指02、05、08、11、14、17、20、23时八次定时观测,一般气象站是指08、14、20时三次定时观测。()
遇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时,车站应根据报警级别定时巡查一次出入口和站外设施。()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中指出,定时常规高空气象观测应在正点进行,不得提前施放。如在正点后()内无法放球,该时次观测停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