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能够作为检查分包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的凭据?()
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监督劳务分包队伍对农民工工资应当做到()。
分包队伍支付劳务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每次发放工资应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劳务分包队伍人员在进场时()等部门负责人应介绍安全技术培训,并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考核。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以()为单位落实劳务人员实名管理制度,要配置专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动统计、出工考勤、工资发放进行监管。
以下可作为检查分包企业劳务作业人员能否按时发放工资依据的是()
劳务管理工程师发放劳务队伍入场告知书,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递交项目()。
劳务分包队伍每月向总包项目部报送劳务费及工资支付情况报表。每月编辑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并要求()三份签字后报总包项目和总包企业财务部备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落实劳务人员(),要配备专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动统计、出工考勤、工资发放进行监管,并处理劳务人员的举报投诉。
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主要责任。
结算台账和考勤表是检查分包企业劳务作业人员是否按时发放工资的依据。()
()是反映总承包方是否按规定及时结算和支付分包方劳务费的依据,也是检查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人员能否按时发放工资的依据。
分包队伍将工资发给劳务工本人,严禁使用和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情况()发包人。
劳务企业在收到劳务工程款后,总承包企业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支付到劳务民工手中,限期回收工人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报总承包企业存档备查()
分包企业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
劳务分包队伍每月编制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如实记录()等工资支付情况。
分包队伍支付劳务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每次发放工资应经()签字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劳务分包队伍每月向总包项目部报送劳务费及工资支付情况报表。每月编制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并要求()三方签字后报总包项目部和总包企业财务部备查。
劳务分包队伍每月编制的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不需要()的签字。
劳务分包队伍每次发放工资应经劳动者(),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劳务工人工资发放完毕后,劳务分包商应向项目部提交劳务人员签领的《工资表》由施工队伍劳动力管理员签字加盖劳务企业公章报项目部备案,可不进行公示。()
集团所属各单位应监督分包企业严禁()、劳务队长或者分包企业统一管理工人工资卡,工资卡必须交由工人自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