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甲、乙、丙三人经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了匕首一把、猎枪一支,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害。在此杀人案件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2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甲、乙、丙三人涉嫌共同盗窃,在侦查过程中,丙突发心脏病死亡。在审判阶段,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将甲、乙以及丙的唯一遗产继承人丁列为被告。如果丁宣布放弃继承,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因效益不佳,已欠债2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请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对于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万元债务的清偿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程某有成年子女甲、乙、丙三人,2008年收养了5岁的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程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与程某共同生活。2010年程某死亡,因分配遗产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和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即向丁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丙三人系某厂工人,由于赌博被厂长开除。三人遂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厂长。甲提供菜刀、砍刀各一把,届时甲因腹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厂长杀死。在此案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甲、乙、丙三人涉嫌共同故意伤害,在侦查过程中,丙突发心脏病死亡。审判阶段,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将甲、乙以及丙的唯一继承人丁列为被告。如果丁宣布放弃继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1000万股,每股1元人民币。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300万股,丁、戊两人分别持有50万股。该公司运营中的债务应由( )。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和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即向丁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例分别为20%、20%、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以下几种意见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听力原文: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15%,丙的出资占7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则丙可以实施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效益不佳,己欠债2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请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所以停业。对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万元债务,依法应该()。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金王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分为1000万股,每股1元人民币。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300万股,丁、戊两人分别持有50万股。该公司运营中的债务应由()
甲、乙、丙、丁四人做纸花,已知甲、乙、丙三人平均每人做了37朵,乙、丙、丁三人平均每人做了39朵,已知丁
甲,乙,丙,丁四人比赛乒乓球,规定每两人之间均要赛一场,结果甲胜丁,甲、乙、丙三人胜的场数相同,那么丁胜了多少场?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如果本案由检察院直接起诉至B市的某个区法院,而该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应该如何处理()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对于丁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立功?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例分别为20%、20%、60%。现丙与某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已在该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以下几种意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杀害王某 后甲被抓,公安机关审讯中发现3年前确实犯过强奸罪。乙的行为属于()
37、王某生三子甲、乙、丙,一女丁。丁幼年时被送予王某好友李某作养女。丁成年后,李某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王某怜悯丁生活无着,遂容留丁与其共居。然而,人有旦夕祸福,某日,王某突发心肌梗塞去世,生前亦未订立遗嘱。甲、乙、丙三人要求收回王某的房屋,丁则认为有权继承生父的房产。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王某的遗产应由谁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