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计算方法为()。
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该由()共同按最后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
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货物。()
保赔保险的承保范围通常包括()。Ⅰ.无法取得的本应由货方分摊的共同海损分摊费用;Ⅱ.违约绕航引起的责任和费用;Ⅲ.损害防止费用;Ⅳ.法律诉讼费用。
在发生共同海损后的避难港,船长为保证货主的货物尽快运达目的地,而雇佣其他船舶运货,此时船长应与货主签订().
船舶在海上发生共同海损后,对承运人应收取的运费应参加共同海损的分摊,运费分摊价值是().
公元前916年,腓尼基人将分摊共同海损的做法在罗地安海商法中做了规定:“凡因减轻船舶载重投奔入海的货物,如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来分摊”,这体现了()。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规定,货物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由下列()承保。
下列关于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错误的是()。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为保证货方事后分摊共同海损,通常船方应在要求货方提供分摊共同海损的担保().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的比例分摊。
一艘船舶完好价值为20万元,遭遇火灾损失12万(其中,火灾直接损失8万元,扑灭火灾损失4万元),船舶达到目的港的实际价值为8万元。计算船舶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是()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应以().
()规定,如果承运人已尽到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由于其雇佣人员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的过失导致的共同海损,货主应参加分摊。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比例分摊
通常,对于因承运人可以免责的过失所引起的共同海损损失,应当由()分摊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平均分摊。()
当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亏舱费、滞期费、共同海损分摊费用等,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承运人有权对处于其占有之下并属于应付上述费用的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货物行使()。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为保证货方事后分摊共同海损,通常船方在交货前要求货方提供担保,这是因为().
甲、乙两货各值1000美元,船舶价值为9000美元,甲货在航程中为共同安全而被抛弃,乙货则完整无缺地运抵目的港,则甲的共同海损分摊金额为()。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受益的各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为保证货方事后分摊共同海损,通常船方应在(),要求货方签署海损协议书。
根据共同海损的处理规定,保险人只负责赔偿被保险船舶的共同海损、救助、救助费用的分摊部分。()
如果货运代理人接受客户委托,作为货物托运人或租船人须向海运承运人支付与客户货物有关的共同海损分摊或由于上述情况涉及到第三人责任,客户应使货运代理免除此类索赔和责任。由于上述原因引致的共同海损分摊、救助费用以及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赔偿均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