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哪些权利()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下列关于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表述不正确的是()。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承担()。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业主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简述是否准确,说明理由。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
共有部分是指根据法律、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约定,由区分所有权人享有共同财产权利的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什么权利?
只要是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就有权参加业主大会,行使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并对小区内的业主行使专有部分的()作出限制性规定,以维护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权利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可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也可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
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的权利一并转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据《民法典》,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权利包括()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若放弃权利则可不履行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 )的权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表明()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受权利,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