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后的发动机最大()和最大()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的90%。
发动机大修竣工后,修复后的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率不得()原设计要求。
大修竣工出厂带限速装置的汽车,每百千米燃油消耗量应不高于原设计规定值的85%,汽车走合期满后应拆除()装置。
按《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第1部分:汽油发动机》(GB/T3799.1—2005)规定,发动机大修出厂时,在标准状态下,发动机额定功率和最大转矩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
国标规定,大修后汽油机在正常工作温度和标准状态下怠速运转时,进气歧管真空度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其波动范围:四缸汽油发动机一般不超过()kPa。
发动机大修竣工后,修复后的发动机最大转矩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
发动机大修竣工后,最低燃油消耗率不得大于原设计标定值:()
大修后汽油机在正常工作温度和标准状态下怠速运转时,进气歧管真空度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其波动范围:六缸汽油发动机一般不超过3kPa,四缸汽油发动机一般不超过5kPa。()
大修后汽油机的最低燃料消耗率不得大于原设计标定值的120%。()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汽车大修走合期满后,每百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大于该车型原设计规定的相应车速等速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
汽车大修竣工后,对带限速装置的汽车,在试车时,以直接档空载行驶,在最高车速下,每百公里燃料消耗量应不高于原设计规定值的85%。
国标规定,大修后汽油机在正常工作温度和标准状态下怠速运转时,进气歧管真空度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其波动范围:六缸汽油发动机一般不超过()kPa。
新炉投产、锅炉改进性大修后或当实用燃料与设计燃料有较大差异时,应进行(),以确定一、二次风量、风速、合理的过剩空气量、风煤比、煤粉细度、燃烧器倾角或旋流强度及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等。
国标规定,大修后汽油机在正常环境温度和低温()℃时,应都能顺利起动,允许起动3次。
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大修后汽油机怠速运转应稳定,怠速转速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并能保证向其他工况圆滑过渡。()
大修后柴油机稳定调速率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国标规定,大修后柴油机在正常环境温度和低温-10℃时,应都能顺利起动,允许起动()次。
根据《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汽车大修竣工后,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
国标规定,大修后柴油机在正常环境温度和低温()℃时,应都能顺利起动,允许起动3次。
《商用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9.1~.2—2005)规定,机油消耗量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国标规定,大修后汽油机在正常环境温度和低温(-18℃)时,应都能顺利起动,允许起动()次。
当测得发动机燃料和润滑油消耗量大于原规定()时,应进行大修。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采用该标淮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得的汽车百千米燃料消耗量,不得大于该车型原厂规定的相应车速等速百千米燃料消耗量的110%作为燃料消耗量限值指标。()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得的汽车百千米燃料消耗量不得大于该车型原厂规定的相应车速等速百千米燃料消耗量的()作为燃料消耗量限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