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缘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时强电在上,弱电在下;与一级弱电线路交叉时交叉角不小于()°,与二级弱电线路交叉时交叉角不小于30°。
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弱电线路交叉时,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上方时交叉距离不应小于0.3m。
10KV架空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低压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以及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线路与弱电线路、铁路等交叉跨越时,首先应满足交叉角的要求,而且不得在弱电线杆顶或配电()方跨越,便于被跨越物的检修。
送电线路与二级弱电线路的交叉角应大于或等于()。
送电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是如何规定的?
架空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交叉点至最近一基电杆的距离宜靠近,但不应小于()m(城市的线路除外)。
6~10kV电力线路与同级、低级、弱电线路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是()m。
进户线与弱电线路同时进户时应避免交叉。
电力线路电杆应尽量靠近交叉点但不应大于对弱电线路的倒杆距离。()
低压配电线路同杆架设运行标准:未经同意,不得同杆塔、街码架设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它线路。与弱电线路同杆架设时电力线路应敷设在弱电线路的上方,且架空电力线路的最低导线与弱电线路的最高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A.5m。详见第四章第六节。对于低压配电线路,未经同意,()同杆塔、街码架设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它线路。
线路与弱电线路、铁路等交叉跨越时,首先应满足交叉角的要求,而且不得在弱电线杆顶或配电()上方跨越,便于被跨越物的检修。
送电线路与一级通信线的交叉角应()。
低压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电力线路与一级弱电线路的交叉角不小于()。
低压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
10kV架空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10kV架空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2m,如采用绝缘导线则可降低为1.2m。
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架空弱电线路时,对于一级弱电线路的交叉角应大于等于()度。
路灯架空线路在最大弧垂时,路灯高压线路与弱电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路灯低压线路与弱电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m。()
根据《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第12.7条规定,绝缘配电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应符合下列要求()
送电线路与一级弱电线路的交叉角应大于或等于45°()
低压接户线与弱电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一般在弱电的下方。()
根据《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第11.9 条规定,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a)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上方,()m;b)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下方,0.3m。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