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对基层法人单位领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一般由省联社党委主要领导主谈,省联社()派人参加。
发现领导干部在()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党员领导干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组织诫勉谈话和函询,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不得无故不回复组织函询,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更不得打击报复。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
进行诫勉谈话由纪检或政治部门具体承办,谈话一般不少于()人,并应臸作谈话记录。
什么情况下应当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对单位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一般应由()作为谈话人。
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
根据《公安消防部廉政谈话和函询制度》规定,对党委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须经()批准。
省联社《关于对基层法人单位领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领导人员在收到函询通知的()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对参加民主评议或者民主测评的人员有()以上认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诫勉谈话。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适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组织诫勉谈话和函询,如出现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打击报复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省联社《关于对基层法人单位领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所称的诫勉谈话,是指省联社党委针对基层法人单位领导人员在()等方面出现问题,尚不够纪律处分的,及时进行告诫警示的一种监督管理方式。
发现严重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
发现领导干部在、纪委和党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党员领导干部有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贯彻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办法》,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一般以书面方式为主,也可以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
发现领导干部在、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