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客户已在供电企业办理减容手续的,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保留客户减少容量的使用权;超过减容期限客户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用电时,按()用电办理。
已办理暂拆用电手续的电力客户,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装接电的,供电企业按新装手续办理。
客户申请迁址时,新址按新装办理,同时填写《客户变更用电(乙类)申请表》,该表要作为原《供用电合同》的附件,原《供用电合同》的相关条款要以该申请表为准。
用户连续()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连续()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客户连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用户()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办理。
电力客户迁址后的新址不在原供电点供电的,新址用电按()办理。
用户连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电力客户已在供电企业办理减容手续的,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5天前向供电企业申请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减容之日起追收。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电力客户连续6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予以销户终止其用电。客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迁移后的新址仍在原供电点供电,但新址用电容量超过原址用电容量的,超过部分按新装用电办理。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用户迁址,原址按()用电办理,供电企业予以()。新址用电()。
电力客户申请迁移用电地址时引起供电点改变的,该客户新址用电,供电企业应按新装客户受理。
电力客户已在供电企业办理减容手续的,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保留客户减少容量的使用权,超过减容期限客户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客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应予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要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电力客户连续6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停电手续者,供电企业予以销户终止其用电。客户需在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用户迁址时,原址按终止用电办理,供电企业予以(),新址用电优先受理。
连续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