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对外转让一台其使用过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生产设备,转让价格为51500元(含税)。已知该设备为甲企业于2008年1月购进,则有关甲企业转让该旧设备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
甲企业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自营方式建造生产厂房,下列各项应计入厂房建造成本的有()。
2016年5月,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予关系单位,已知,同类货物的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为5200元,生产成本23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润率为10%,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购进化妆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将其中20%用于集体福利,其中的10%用于个人消费,剩余的70%用于无偿赠送。对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摩托车,甲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当月将该批摩托车收回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则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摩托车消费税税率为3%)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自营方式建造生产用厂房,下列各项增加厂房建造成本的有()。
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甲企业用自产的不含税市场价为8000元的A产品与乙企业生产的B产品进行等价交换,甲企业将换入的B产品用于集体福利,乙企业将换入的A产品作为生产用原材料,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化妆品)500件,每件成本价200元(甲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假设消费税率30%,成本利润率10%,假设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化妆品)500件,每件成本价200元(甲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假设消费税率30%,成本利润率10%,假设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购进生产设备一台,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税额8.5万,甲企业自己负担的其他相关税费5万,当年甲企业为该设备计提折旧3万,已知生产设备折旧期限10年,企业确定的残值率5%。改设备当年按税法规定应当计提折旧为多少?
2019年4月,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给丙企业,已知,无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该货物的生产成本是3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成本利润率为10%,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小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2、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1月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4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15%。下列关于该企业进口化妆品应纳进口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建造生产车间时,领用自己生产的产品一批,该产品的实际成本为10000万元,其计税价格为12000元,由此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为11700元()
甲企业为某市一家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7年3月,甲企业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将1年前购进的一台生产用设备(已经抵扣进项税额)改用于职工食堂,该设备的原值为5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5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则甲企业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主要生产并销售A产品,A产品的对外含税售价为每件800元,成本为每件500元,原材料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2014年8月,甲企业的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某日化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1)与甲企业(地处县城)签订加工合同,为甲企业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30万元,加工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价款共计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2)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作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为7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支付海关监管区至公司仓库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进口高档化妆品的70%。(3)将普通护肤品和高档化妆品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某大型商场一次购买240套,该日化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8万元,其中包括普通护肤品28万元,高档化妆品30万元。(4)销售其他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5)企业开发新型高档化妆品,生产成本为3.2万元,将其作为样品分发给各经销商。(6)月末盘点时发现,上月外购的高档化妆品(已抵扣进项税)发生非正常损失,成本为5.86万元,其中包括运费成本1.86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高档化妆品成本利润率为5%,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6年10月该企业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纳进口关税()万元。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8000元,乙企业加工完成时计算应交的增值税、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和应收取的加工费(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0000元,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甲乙企业均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尚未支付税金和加工费。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为()元。
甲家电企业(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甲企业按八折优惠价格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折扣前的价格为45.2万元(含增值税,适用税率13%)。甲企业销售该批商品应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为()万元
甲企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甲企业"),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从境外进口化妆品一批,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2)将上月外购的成本为100万元的化工原料全部发往乙公司委托其加工成化妆品,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将委托乙公司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全部领用继续加工成另一型号的化妆品,加工完成后将其中的80%内销取得含税销售额257.4万元。已知:进口化妆品关税税率为5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企业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税额为()万元。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白酒生产企业,2013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0000元,另收取优质费500000元。(2)提供100000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税),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企业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3)委托加工的散装药酒收回后甲企业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