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1000件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1月20日发出材料,计划成本6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2月20日,支付加工费12000元,支付应当交纳的消费税6600元,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加工完成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元。
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将用于直接销售,其实际成本包括()。
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当月发出委托加工材料10万元,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超支差)。企业支付的费用1000元(按7%扣除率计算)支付加工费(不含增值税)5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委托方代扣缴消费税12000元,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该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实际支付的银行存款分别为()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不是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A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A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一定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一定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
委托加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由被加工材料成本和加工费构成。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交消费税产品,其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
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B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当月发出委托加工材料10万元,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超支差)。企业支付的费用1000元(按7%扣除率计算)支付加工费(不含增值税)5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委托方代扣缴消费税12000元,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该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实际支付的银行存款分别为()元。
计算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甲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该批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一定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某工业企业本月月初库存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80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借方余额为500万元。本月2日发出委托加工材料的计划成本800万元,该委托加工材料于本月月末收到,加工后的材料实际成本等于计划成本。本月10日购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100万元,其计划成本为2000万元。本月月末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余额为()
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入账价值按实际成本核算,其实际成本应当包括( )。
22、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其实际成本包括()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一般应包括()。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一定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某A企业委托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0元,加工费800元(不含税价价),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原材料,平时收到原材料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领用或发出原材料时应按计划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将交纳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