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
在同一海上航程中,有关各利益方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属于共同海损。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共同海损牺牲的分摊方包括()。
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称为()。
香港船舶"远洋"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远洋"号赔偿案件时,甲、乙、丙三公司的受偿顺序为()。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在定期租船条件下,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如果出租人未能按约定的时间交船,()。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而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的,对因此而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在合理时间内未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满()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为船舶失踪。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而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24小时的,对因此而损失的营运时间,()。
根据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和我国海商法,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其赔偿责任限额按照总吨位为()的船舶计算。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在定期租船合同下,在租期内由于出租人的原因使船舶不适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时().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的精神,如果航次租船合同当事人就保证船舶适航和不进行不合理绕航作出了与海商法不一致的规定,()。
在定期租船合同无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在租期内承租人对船舶().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船舶在租期内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出租人应当采取可能采取的合理措施,使之尽快恢复;船舶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而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的,对由此而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但是上述状态是由于承租人造成的除外。
我国《海商法》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负责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并负担保险费的人是()。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由于原因不明的船舶碰撞在承担责任时().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而不能正常营运()的,对因此而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
公主号船舶于2009年5月10日在纽约港交付承租人使用,2010年6月8日在中国上海港还给船舶所有人。租用时间超过了租船合同规定的8个月租用期。由于市场租金率上涨,船舶所有人要求承租人按本应还船时的市场租金率支付超期租船期间的租金。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此案中,超期还船租金应为()。
我国海商法规定,因船舶转让而转让船舶保险合同的,应当取得保险人同意。未经保险人同意,船舶保险合同从船舶转让时起解除;船舶转让发生在航次之中的,船舶保险合同立即解除。
太子号于1990年3月1日在汉堡港交付承租人使用,1991年3月5日在中国上海港还给船舶所有人,租用时间超过了租船合同规定的10个月的租用期。由于市场租金率上涨,船舶所有人要求承租人按本应还船时的市场租金率支付超期租船期间的租金,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此案中,超期还船,租金应按()计算。
我国《海商法》中规定承运人提供适航船舶的时间是:
对于海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一般适用( )。
在租船运输业务中,根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对于以下几种租船方式,只有在()中,船舶出租人必须履行班轮运输中承运人的适航义务和不得不合理绕航的义务。
我国海商法规定,因船舶转让而转让船舶保险合同的,应当取得保险人同意。未经保险人同意,船舶保险合同从船舶转让时起解除;船舶转让发生在航次之中的,船舶保险合同立即解除。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公主号船舶于2013年5月10日在纽约港交付承租人使用,2014年6月8日在中国上海港还给船舶所有人。租用时间超过了租船合同规定的8个月租用期。由于市场租金率上涨,船舶所有人要求承租人按本应还船时的市场租金率支付超期租船期间的租金。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此案中,超期还船租金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