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动力厂设计管理必须考虑确定论安全分析和补充性的概率论安全分析的结果,并通过合适的()过程以保证适当考虑防止事故的发生及减轻其后果。
核动力厂设计管理必须保证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有合适的(),使得安全功能得到执行。
必要时,灭火系统必须能自动启动,系统的设计和布置必须保证在其出现()时不至于显著损害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功能,并不会同时影响多重安全组合而使为满足单一故障准则所采取的措施变得无效。
核动力厂的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必须设计成能以足够的可靠性承受所有确定的()。
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必须设计成能以足够的可靠性承受所有确定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划分某一构筑物、系统或部件安全重要性的方法必须主要基于()方法。
设计和布置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时,除满足其他安全要求外,还必须尽量降低外部或内部事件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必须保持()的能力。
核动力厂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可靠性设计可以通过()来实现。
设计和布置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时,除满足其他安全要求外,还必须尽量降低外部或内部事件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必须保持停堆、排出余热、包容放射性物质和监测核动力厂状态的能力。为满足这些要求,必须通过采用()的适当组合。
为了保证核动力厂在设计运行寿期内安全运行,通常部件与设备的设计上给出相当大安全裕度,距容器断裂失效至少还有()以上的裕度。
为尽量降低外部或内部事件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保持停堆、排出余热、包容放射性物质和监测核动力厂状态的能力。必须通过采用多重部件、多样系统、实体分隔和故障安全设计的适当组合,以便实现下述目标:()。
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可靠性设计,可以通过防止共因故障,()和采用故障安全设计等来实现。
只要可能,核电厂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设计就必须()。
核动力厂的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必须设计成能以足够的()承受所有确定的假设始发事件。
设计核动力厂时,必须认识到纵深防御的各层次都可能受到考验,因而必须提供设计措施,以保证完成所需的安全功能和满足安全目标,这些考验来源于()。
维修活动指由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组织的保持核动力厂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活动,包括()方面。
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规定“必须首先确定属于安全重要物项的所有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软件,然后根据其安全功能和安全重要性分级。它们的设计、建造和维修必须使其()与这种分级相适应”。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划分某一构筑物、系统或部件安全重要性的方法必须主要基于()方法。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反应堆保护系统所具有的多重性和独立性至少必须足以保证()不会导致保护功能的丧失。
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规定“必须首先确定属于安全重要物项的所有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包辑仪表和控制软件,然后根据其()分级。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安全构筑物以及对系统的密封性有影响的设备和部件的设计和施工,必须适应贯穿件在全部安装完毕后在()下进行泄漏率测试的要求。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规定:对于为证明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将能满意地工作所需的所有试验,必须制定试验(),以确定试验工作,保证其执行并形成文件。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必须在不同级别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之间提供合适的()设计,以保证划分为较低级别的系统中的任何故障不会蔓延到划分为较高级别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