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在国内遗失海员证,需报告,由所在单位或派出单位向()报告并申请补发;在国外遗失,应由所在船船长持书面报告向()申请补发。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的前提下,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是国际反腐败合作的萌芽,标志着打击腐败行为的范围开始延生到国外。
在国外,留学生毕业后找工作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本国人和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在职业竞争面前,英语过硬与否是竞争获胜与否的必要条件。如果你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比其他留学生强,那你的职业竞争优势就很明显。如果你在同等职业竞争力下还能接受较低薪水,那么,你很容易在职场上胜出。 下面哪种状况符合上述陈述?( )
林某与郑某合伙从事海鲜品生意,欠了朱某13万元。朱某在追讨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向公安局报案,称林某与郑某诈骗贷款,公安局立案,并对林某刑事拘留,同年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看守所林某归还贷款后,公安局对林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来检察院撤销了批捕决定。林某对公安局的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问,法院应否受理?()
()是一张无形的名片,是生意场上必备的。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甲与乙是生意场上的朋友,甲曾向乙借100万用于资金链缺口的填补,其后乙反复催要,甲均以各种借口推托。某日,乙将甲骗到自己的车上,开到自己的别墅内将其控制,并让朋友给甲的家人打电话索要债务赎人。甲在发现自己被控制后很恼火,对乙威胁说如果再不将其放回家,就将乙行贿当地市税务局局长,偷逃大量税款的事情向公安机关举报。乙没想到甲掌握到了自己的把柄,害怕事情暴露,遂将甲杀死,则乙的行为构成:()
在国外,留学生毕业后找工作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本国人和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在职业竞争面前,英语过硬与否是竞争获胜与否的必要条件。如果你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比其他留学生强,那你的职业竞争优势就很明显。如果你在同等职业竞争力下还能接受较低薪水。那么,你很容易在职场上胜出。 下面哪种状况符合上述陈述?
当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治安违法行为时,客运经营者在自身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及时终止治安违法行为。
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高低不平的情况下()
如果公证的事实、行为发生在国外,则应当向具有办理()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也可以向我国涉外使馆、领事馆申请办理。
员工遗失因公护照,应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所属单位应在()工作日内报请集团公司国际部(外事局)办理护照注销手续。在国外遗失护照,持照人还必须立即向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处)报告。
潘某、苗某、任某、顾某四人合资兴办了豪俊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潘某占其中的50%。苗某占30%,任某占10%,顾某占10%。公司在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作出决定和规划。2013年公司因国外订单骤减,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豪俊公司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2013年2月11日受理了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潘某、苗某、任某、顾某四人合资兴办了豪俊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潘某占其中的50%。苗某占30%,任某占10%,顾某占10%。公司在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作出决定和规划。2013年公司因国外订单骤减,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豪俊公司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2013年2月11日受理了破产申请。公司经营过程中,任某提出的以下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下列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相比于民主政体,在专制与独裁政体下,腐败行为出现更频繁、更隐蔽、危害更大的原因在于()。
你被派到国外就一个大型通信项目进行谈判。你准时于上午8点到达办公室,但是在大家谈生意之前,至少花了45分钟谈论家庭和周末的历险经历。在这种经商方法下,东道主的文化以下列哪项为特征?()
潘某、苗某、任某、顾某四人合资兴办了豪俊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潘某占其中的50%。苗某占30%,任某占10%,顾某占10%。公司在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作出决定和规划。2013年公司因国外订单骤减,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豪俊公司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2013年2月11日受理了破产申请。如果豪俊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则下列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某轿车消声器厂厂长江某与销售科长李某合谋,在该厂生产的消声器上擅自使用国外一家汽车公司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而且在销售发票上直接盗用此商标,从而将生产的假冒消声器向国内的十几个省市销售,违法经营额达人民币150余万元。江某和李某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的行为属于()
在国外。留学生毕业后找工作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本国人和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在职业竞争面前,英语过硬与否是竞争获胜与否的必要条件。如果你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比其他留学生强.那你的职业竞争优势就很明显。如果你在同等职业竞争力下还能接受较低薪水,那么,你很容易在职场上胜出。下面哪种状况符合上述陈述?
财产申报法又称“阳光法案”,是对付官员不法之财、预防和克服腐败行为的一件利器。
存款人死亡,继承人在国外的,应向所在国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邮储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①王经理被公司派往印度工作,他在国外的收入应计入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经常账户经常转移项目下的贷方②王经理所在公司在印度进行直接投资,应计入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资本账户金融项目下的借方③王经理所在公司向印度出口电器,应计入印度国际收支平衡表经常账户商品贸易项目下的贷方④王经理所在公司免除了印度某公司的部分债务,应计入中国
甲自己开批发兼零售的百货商店,主营烟酒。后来,甲感觉正常经营烟酒利润太低,于是便想经营“水货”。由于甲所在的城市靠近沿海,走私的烟酒很多,便通过各种渠道购进大量走私进口的国外品牌香烟和洋酒。甲不仅零售走私进口的洋烟洋酒,而且还向周围城镇零售商私下批发,赚取大量利润。甲的行为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