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的卷烟生产企业委托设在县城的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提货时,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600元,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按以下()办法处理。
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卷烟,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某市卷烟厂2016年7月委托某县城卷烟加工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烟叶成本3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36%,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为()元。
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价格计税(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某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加工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收取烟厂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价格计税(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457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6年1月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烟丝,A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万元,B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5万元代收代缴A企业消费税10.5万元,A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以1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C卷烟厂,A企业就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某市区一卷烟厂委托市区下属县城一加工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80000元,支付加工费9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受托方同类产品不含税市场价格为14000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
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
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由()代收代缴。
位于某市区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不含增值税),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受托方无同类雪茄烟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
甲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委托乙卷烟厂为其加工一批烟丝,该批烟叶的成本为30万元,乙卷烟厂收入加工费5万元,乙卷烟厂无同类烟丝售价。甲卷烟厂提货时乙卷烟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该批烟丝收回后,甲卷烟厂将其中的80%以45万元对外销售,甲卷烟厂销售该批烟丝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20万,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价格36万元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10.8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的烟丝的10%按照3.6万元平价销售给职工;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为( )万元。(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业务中,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 )。
市区内某卷烟厂委托县城内一加工厂加工烟丝,加工后收回烟丝时,加工厂为卷烟厂代扣代缴消费税5万元,那么应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元。
(2017年)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中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某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加工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20、卷烟厂委托个人加工一批烟丝,由受托方个人代扣代缴消费税。
某卷烟厂委托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成本金额为65000元,卷烟厂提贷时支付的加工费用为4300元,并支付了烟丝加工厂代收的消费税税款。卷烟厂将这批加工好的烟丝全部用于生产卷烟75箱并销售,价税合计款为958230元。该卷烟厂销售卷烟时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元。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2月某加工厂将烟叶加工成烟丝,烟叶实际成本40000元,支付运费8000元、保险费2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普通发票,取得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3400元。加工烟丝无同类产品售价。加工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本月卷烟厂收回烟丝,其中的80%对外批发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0元,20%对消费者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0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30%。对于以上业务,下列税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下述资料,回答问题:位于某县的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A级卷烟,同时经营进口卷烟。2014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0月3日,自其他企业购进已税烟丝不含税买价180万元,自某烟丝加工厂购进烟丝不含税买价150万元,上述烟丝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于10月10日入库;(2)10月4日,发往8烟丝加工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发生烟叶成本3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烟丝加工厂同类售价为80万元,当月烟丝收回后全部用于生产卷烟;(3)10月8日,从国外进口卷烟10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5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12万元;(4)10月25日,经专卖局批准,销售A级卷烟给各商场12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3%的折扣;销售A级卷烟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10月26日,没收逾期未收回的A级卷烟包装物押金12.34万元;(6)10月27日,取得下属非独立核算的专卖店销售A级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7)10月30日销售白包卷烟25箱(适用56%税率),每箱不含税售价为2.5万元;(8)以分期付款方式向某烟酒批发企业批发A级卷烟600标准箱,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180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20日收取。(其他资料:10月1日,期初库存烟丝买价200万元,10月31日,期末库存烟丝买价35万元;本期进项税票据均通过认证;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本期可抵扣已纳消费税为()万元。 查看材料
23、甲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接受乙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加工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价格计税(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甲企业为某市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甲企业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用于加工烟丝,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880万元,烟叶税税率20%;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2)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加工厂(乙企业)加工烟丝,加工厂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50万元(含代垫辅料20万元),并开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元,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6万元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10.8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按照3.6万元平价销售给消费者;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万元(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