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烟丝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烟叶收购价格20万元、价外补贴2万元,当月领用烟叶生产烟丝,加工完毕后当月将烟丝全部销售给位于市区的某卷烟厂,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已知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关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卷烟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卷烟,在计算纳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2013年10月,甲烟草集团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支付不含税价款1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乙企业将该批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800箱(250条/箱,200支/条),当月加工完毕,甲公司将卷烟全部收回,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位于县城的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委托位于市区的一家加工厂(一般纳税人)为其加工化妆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价值为100000元,受托方收取加工费50000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位于某市甲地板厂为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8月份进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合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11月份交付50%的实木地板,12月份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2016年1月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烟丝,A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万元,B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5万元代收代缴A企业消费税10.5万元,A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以1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C卷烟厂,A企业就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位于某市的甲地板厂为外商投资企业,2015年8月份购进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11月份交付50%的实木地板,12月份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某市区一卷烟厂委托市区下属县城一加工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80000元,支付加工费9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受托方同类产品不含税市场价格为14000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
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
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由()代收代缴。
位于某市甲地板厂为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8月份进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11月份交付50%实本地板,12月份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位于某市甲地板厂为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8月份进购一批要材,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11月份交付50%实本地板,12月份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20万,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价格36万元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10.8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的烟丝的10%按照3.6万元平价销售给职工;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为( )万元。(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业务中,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 )。
市区内某卷烟厂委托县城内一加工厂加工烟丝,加工后收回烟丝时,加工厂为卷烟厂代扣代缴消费税5万元,那么应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元。
某市区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另一烟丝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10万元。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料成本)7万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加工厂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县城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
(2017年)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中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某市卷烟厂2013年3月月初从烟农手中收购一批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01700元,当月全部发往县城一家卷烟加工厂,委托其加工一批雪茄烟。当月月末将委托加工的雪茄烟全部收回,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增值税),取得了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则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
某卷烟厂委托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成本金额为65000元,卷烟厂提贷时支付的加工费用为4300元,并支付了烟丝加工厂代收的消费税税款。卷烟厂将这批加工好的烟丝全部用于生产卷烟75箱并销售,价税合计款为958230元。该卷烟厂销售卷烟时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元。
根据下述资料,回答问题:位于某县的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A级卷烟,同时经营进口卷烟。2014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0月3日,自其他企业购进已税烟丝不含税买价180万元,自某烟丝加工厂购进烟丝不含税买价150万元,上述烟丝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于10月10日入库;(2)10月4日,发往8烟丝加工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发生烟叶成本3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烟丝加工厂同类售价为80万元,当月烟丝收回后全部用于生产卷烟;(3)10月8日,从国外进口卷烟10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5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12万元;(4)10月25日,经专卖局批准,销售A级卷烟给各商场12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3%的折扣;销售A级卷烟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10月26日,没收逾期未收回的A级卷烟包装物押金12.34万元;(6)10月27日,取得下属非独立核算的专卖店销售A级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7)10月30日销售白包卷烟25箱(适用56%税率),每箱不含税售价为2.5万元;(8)以分期付款方式向某烟酒批发企业批发A级卷烟600标准箱,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180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20日收取。(其他资料:10月1日,期初库存烟丝买价200万元,10月31日,期末库存烟丝买价35万元;本期进项税票据均通过认证;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本期可抵扣已纳消费税为()万元。 查看材料
甲企业为某市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甲企业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用于加工烟丝,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880万元,烟叶税税率20%;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2)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加工厂(乙企业)加工烟丝,加工厂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50万元(含代垫辅料20万元),并开
2018年2月,甲烟草集团公司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支付不含税价款8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乙企业将该批洇丝加工成甲类卷烟800箱(250条/箱,200支/条),当月加工完毕,甲公司将卷烟全部收回,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100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元,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6万元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10.8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按照3.6万元平价销售给消费者;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万元(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52、甲公司是一家卷烟厂,2021年1月从烟农手中收购一批烟叶,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收回后50%直接出售给丙企业,50%用于连续加工成卷烟,又将加工后的卷烟销售给丁批发公司,丁批发公司将其又批发给戊批发公司和己零售企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