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以下行使了不安抗辩权的一项是()。
《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某些情形时可以中止合同。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是()。
合同法规定,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情形之一,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况之一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合同法》上所说的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
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来行使不安抗辩权,进而中止合同履行的,视同违约。()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须符合的条件有()。
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时,()。
一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可能是因为对方有()的情形。
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方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供电企业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对主提供适当担保的,供电人应恢复履行合同义务。
下列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按《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是()。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
合同法规定,若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下列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后,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
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中,与适用不安抗辩权须具备的条件相同的是()。A.对方的对待给付的是
1、不安抗辩权是由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一方行使的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