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运行速度为160km/h<v≤200km/h的线路,电话中断后发出的列车(持有附件三通知书之1的列车除外),应于停车后,立即从列车后方()位置处防护。
对于运行速度160km/h<v≤200km/h的线路,电话中断后发出的列车(持有附件三通知书之1的列车除外),应于停车后,立即从列车后方()位置处防护。
对于运行速度120km/h<v≤160km/h的线路,电话中断后发出的列车(持有附件三通知书之1的列车除外),应于停车后,立即从列车后方()位置处防护。
列车运行速度v>160km,h线路上的道岔,密贴段牵引点有()道岔不能锁闭和接通表示。
在运行速度160km/h<v≤200km/h的线路,对于邻线上妨碍行车地点,应从两方面距离()位置处防护,如确知列车开来方向时,仅对来车方面防护
旅客列车运行最高速度120km/h<v≤160km/h的区段,遇施工减速运行时,应在施工地点两端()处设置带T字的移动减速信号牌。
在运行速度为160km/h<v≤200km/h的线路,对于邻线上妨碍行车地点,应从两方面距离()位置处防护,如确知列车开来方向时,仅对来车方面防护。
对于运行速度120km/h<v≤160km/h的线路,电话中断后发出的列车(持有附件三通知书之一的列车除外),应于停车后,立即从列车后方()位置处防护。
对于运行速度160km/h<v≤200km/h的线路,电话中断后发出的列车(持有附件三通知书之一的列车除外),应于停车后,立即从列车后方()位置处防护。
在新建或改建线路上,列车运行速度120km/h以上且小于160km/h的区段,正线道岔采用固定型辙叉、轨底坡1∶40()道岔。
对于运行速度为120km/h<v≤160km/h的线路,电话中断后发出的列车(持有附件三通知书之1的列车除外),应于停车后,立即从列车后方()位置处防护。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规定如下:直线部分区间双线V≤120km/h为4000mm;120km<V≤160km/h为()mm;160km<V≤200km/h为()mm。
列车运行速度大于120Km/h小于160Km/h线路上的道岔,《维规》对其各牵引点的密贴有何要求?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客货共线铁路,运行速度120km/h<v≤160km/h的双线区间,正线之间的最小线间距离为()。
在运行速度为120km/h<v≤160km/h的线路,对于邻线上妨碍行车地点,应从两方面距离()位置处防护,如确知列车开来方向时,仅对来车方面防护。
站内正线与相邻到发线有列检作业列车运行速度120km£¯h<v≤160km£¯h间距一般为5500mm。()
区段内列车运行速度120<v≤160km/h正线接触网的综合张力为()kN。(铁总运【2017】9号,第一〇三条)
列车运行速度大于120km/h小于160km/h线路上道岔密贴段牵引点有()及以上间隙时道岔不锁闭和接通表示。
一个锚段内接触线接头、补强和断股的总数量,运行速度在120<V≤160km/h内,锚段长度在800m及以下,安全值为()个
列车运行速度120<v≤160km/h时,接触网最小综合张力为()kN,接触线张力为13kN。
允许速度为120km/h~160km/h的线路应铺设跨区间或全区间无缝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线路应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
运行速度120km/h<v<160km/h的轮对厂(A4)修时,同一轮对相对车轮直径差()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规定:直线部分区间双线V≤120km/h为4000mm;120km<V≤160km/h为mm;160km<V≤200km/h为mm()
区间双线运行速度120km/h<v≤160km/h,直线部分铁路线间距最小距离为()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