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站调车作业、转线、连挂车辆时,在空线上牵引运行时,不得超过40km/h。
推进连挂车辆时,严格按照“十、五、三”车控制速度,信号(指令)不清、信号中断()。
连挂车辆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后,司机应将速度控制在()km/h。
调车作业中,推送车辆连挂时,因弯道不能确认调车员手信号时,应将速度控制在3km/h以内。()
连挂作业时,应根据牵引车辆数、制动效能、线路情况等严格控制()连挂。
严禁对向运行进行连挂作业,连挂途中必须严格按照“()”距离控制速度,并认真执行好“()”制度,确保连挂速度不超过3KM/H。
推进挂车时,调车指挥人要按停留车情况,正确及时地显示减速及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信号要求,连挂速度不得超过()km/h。?
自动闭塞区间反方向救援,正方向返回车站时:连挂上被救援的列车正方向返回时,输入返回的救援车次,将机车信号方向开关置于与列车运行方向一致的位置,使LKJ处于()状态,严格按地面信号显示要求运行。
机车车辆接近被连挂车辆时,运行速度应控制在()公里/小时。
救援单机进入救援区段后,在自动闭塞正方向运行,要严格控制速度,按调度命令的指示,快速到达救援地点。
反方向救援,正方向返回车站:连挂上被救援的列车正方向返回时,输入返回车次,将机车信号方向置于机车运行方向一致的位置,按()方式运行,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运行。
在车站调车作业、转线、连挂车辆时,在尽头线上调车时,距线路终端应有10m的安全距离;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10m时,副司机须下车指挥,严格控制速度。
在车站调车作业、转线、连挂车辆时,推进运行时,不得超过40km/h.
根据调车作业的有关规定,调车作业速度不得超过以下规定:在空线牵引运行时车速为(),推进运行时车速为();调动乘坐旅客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时车速为(),接近被连挂的车辆时车速为()。
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车或车列2km时,要严格控制速度,以在瞭望距离内能够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最高不得超过km/h,在防护人员处或压上响墩后停车,联系确认,并按要求进行作业()
调车作业速度有以下规定,空线牵引运行时40km/h;推进运行时30km/h;调动乘坐、旅客或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是15km/h;接近被连挂的车辆时()km/h。
《操规》中规定连挂车辆时,严格按十、五、三车距离和信号要求控制速度,接近被连挂车辆时,速度不得超过()
严禁对向运行进行连挂作业,连挂途中必须严格按照()距离控制速度,并认真执行好()制度,确保连挂速度不超过3KM/H
轻型车辆只准牵引,不准推进运行(站内转线除外),并不得与()连挂
接触网作业车出(入)库、连挂、转线时,严格按规定确认信号、控制速度及执行“()
单机返岔转线调车不需越出“站界”作业时,机班必须确认已掌握“站界标”位置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严格控制速度,在最外方道岔处一度停车,确认站界标位置后,单机以不超过10km/h速度运行()
调车作业要准确掌握速度,在了望条件差、天气不良等非常情况下应适当降低速度,接近被连挂车辆时控制速度不超过5km/h()
列车转线、转场作业时,列车正线运行需严格按()指令行车
连挂时严格按照十、五、三车距离控制速度,距被挂车5m前、2m处两度停车,接近被连挂车辆时不得超过10km/h;遇有天气不良等情况,应再降低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