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下列()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从201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现行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税控专用发票必须于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办结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日内,申请GSP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定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的抵扣凭证应自开具之日起()日内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2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5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企业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日内申请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时间应在开具之日360日内认证并抵扣。
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