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业务专用印章停止使用及作废必须由保管(使用)人在印章系统交接给营业部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由营业部主任或其指定专人在印章系统进行暂停使用操作,并在备注栏简要注明停用原因。印章实物由()封存后保管。
常应用于任免人员,设置、撤销或合并机构,扩展、缩小或终止有关组织、机构的某些职权,启用或更换印章、地址,召开会议等通知,称为()。
汇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信用证专用章及专用章印鉴卡由总行统一刻制管理的印章在停止使用后,使用机构加盖印章印模留存,并填制清单连同印章逐级上缴至总行统一销毁。
机构撤并、更名,或上级行通知停用业务印章的,其印章自新印章下发之日起停止使用。
因()等原因或监管机构通知停止相关业务印章的使用时,应及时将停用、作废、更换的业务印章进行上缴。
开户行得知单位客户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以及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应通知单位客户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内办理销户手续;如单位客户逾期仍未办理销户手续,开户行有权停止该账户的对外支付
会计人员由于岗位调整、临时离岗和班间交接等原因需要转交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登记有关登记簿。属于临时离岗或班间交接的,应登记()。
因机构撤并、更名或业务变动、印章损坏等原因,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对此类印章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由于测试的仪器精确度不够而达不到标定值,或由于仪器长期使用,造成磨损或元件老化,致使精确度下降等原因造成的测量误差称为()。
会计业务印章因字迹不清、变更名称等原因作废、停止使用的,要在《业务用章(用具)保管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停止使用日期和原因,及时抄列清单上缴县级联社统一销毁,销毁工作应在作废停用后()内完成。
因机构撤并、更名或印章损毁、印章样式变更等导致会计核算印章停用的,原印章保管人员应在()办理印章停用手续。
开户银行得知存款人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以及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应通知其办理销户手续;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后,如存款人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开户银行有权停止该账户的对外支付。
对于整体机构撤并,应提前()天停止办理拆出机构的同城交换业务。
由于岗位、人员变动等原因暂不需使用,原则上期限为()的业务印章,应上缴业务印章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并在“业务印章登记簿”上做好相应记录。需要重新启用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给相关业务经办人员。
各种业务印章因字迹不清、变更名称等原因停止使用,要在()上注明停止使用的日期和原因,及时抄列清单上缴县级联社,封存后的印章要由县级联社统一保管。
临柜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后,营业机构应编制()停用清册并加盖印模,连同印章逐级上缴至二级分行。
机构撤并、更名,或上级行通知停用业务印章的,其印章应在有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或规定的业务印章失效之日起停止使用。
机构撤并后,被撤并机构的上级机构应在()内及时、主动收缴被撤并机构的业务印章。
根据邮储银行相关规定,各级行的印章,如因机构变动或名称变化停止使用的,印章管理部门应根据机构变动的有效文件,结合工作需要刻制新印章并发布文件。使用部门领用新印章时应当将原印章缴回制发部门封存或销毁
机构撤并、人员调整、印章变更、印章损毁等原因需销毁的印章,应至迟于停用的下()工作日上缴一级分行印章管理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印章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文件规定,因印章整合、样式变更、撤办业务、机构撤并、机构更名、印章损坏、印章遗失等原因,致使实物印章不需要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对印章做正式停用处理()
因()等原因或监管机构通知停止相关业务印章的使用,原业务印章保管人员应在停用当日办理停用手续,并将停用的业务印章及时上缴
因等原因或监管机构通知停止相关结算业务印章的使用时,保管使用单位应及时上缴已停用、拟废止、拟更换的业务印章()
对开户行得知单位客户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以及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应通知单位客户办理销户手续;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天后,如单位客户仍未办理销户手续,开户行有权停止该账户的对外支付()